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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 加强廉洁国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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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题中之义,是推动国有企业廉洁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国有企业利益链条长,廉政风险点多,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身处市场经济一线,面对的各种诱惑多,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因此,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强廉洁国企建设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加强廉洁国企建设,就要构建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突出震慑力
  不敢腐,就是通过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腐败成本,形成巨大的震慑作用,使党员、干部对腐败心生戒惧、收敛收手。习总书记指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绝不能放松。这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清除腐败分子的坚决态度、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因此,加强廉洁国企建设,构建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就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格依纪依规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使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一要坚持有腐必反。腐败是万恶之源,惩治腐败不能讳疾忌医,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零容忍惩治腐败。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老虎”、“苍蝇”一起打。对于腐败分子,要坚持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坚决予以严惩。现在,一些企业的腐败行为似乎危害不大,但影响恶劣,职工群众深恶痛绝,因此对于贪腐行为,哪怕情节较轻、数额不高,也要有恶必除、有责必究,让每一个党员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要大力度执纪问责。企业的大案要案不多,但易发、多发,在上级部门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企业也要注重查办发生在公司层面的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腐化、失职渎职等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上下联手,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
  二要注重久久为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抓长抓常。腐败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必须下大气力反复抓、经常抓,一抓到底。企业不能抓一阵歇一阵,不能等上面有了具体要求才来抓,特别不能等出了问题才想起来要抓,对反腐败斗争也要做好长期作战准备,只有这样,才能断绝腐败分子的从众心态、侥幸心理,达到久久为功的目的。要抓早抓小。抓早抓小是防微杜渐、遏制腐败的有效办法。把抓早抓小落实好,可以起到治病救人,加快治本的功效。要本着对党、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坚持抓大不放小、抓小不养大,对企业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部分国企干部典型案件警示我们,对干部小错的容忍,就是对其大错的纵容。
  三要落实齐抓共管。反腐倡廉是全党的重大工作,认为反腐倡廉是纪委的事是片面的、有害的。必须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企业党委在思想上也要把反腐倡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把廉洁国企建设作为硬性任务来重视,牢固树立惩腐治贪不力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在行动上敢于担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在日常工作中靠前指挥,善于统筹,积极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全力保障。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是企业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查办案件、责任追究等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廉洁国企建设,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并敢于追究企业党组织、职能部门治腐不力的责任。同时,要坚持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管好纪检监察队伍,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自觉当好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表率。要落实部门协同责任。企业各级部门要管好自己的份内事,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从严把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抓细做实。分管领导要不护短、不纵容、不留情,真正把该管的事和人管起来,以实际行动让职工群众看到我们身上的新变化,企业的新气象。
  二、加强廉洁国企建设,就要构建党员干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强化约束力
  不能腐,就是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消除腐败发生的土壤和条件,使党员干部没有机会、没有办法轻易去搞腐败。腐败的实质是以权谋私,反腐的核心是管住权力。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因此,加强廉洁国企建设,构建党员干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就必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
  一要注重权力科学配置。权力过于集中而缺乏有效制约,必然产生腐败。必须把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作为全面深化企业改革的重点。要合理分配权利。要以权力行使既廉洁又高效为目标,规范企业领导干部的职责和权限,真正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的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对企业“一把手”的监督是当前的难点和重点,因此,一定要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通过制度的建立来规范和监督权利的运行,真正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逐级行使权利。权利有了合理分配还不够,还要注重逐级行使,让各层各级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比如财务不能仅是分管领导说了算,也不能仅是财务科长说了算,管账的不能管钱物,管钱物的不能管账,各有各的分工,各有各的职责,各有各的权利。出了问题也要逐级处理,层层压实大家的责任,不能老是“这是领导说的,我们只能照做”。在分析部分国企干部典型案例时,发现企业的财务、采购、营销等往往都是领导个人说了算,下属其实也有意见,但大家都不顶嘴、不汇报,到最后不出问题是偶然,出了问题是必然。
  二要监督权力正确行使。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监督,都可能被滥用。要突出监督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权力相对集中,企业营销、采购、人事、项目等部门腐败亦易发、多发,以上都是强化监督的重点对象。要强化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对于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一定要实行集体决策,防止“一手遮天”。同时,要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部门和环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监督制度,防止基层“微腐败”。因此,对企业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要高度重视,一定要通过摸清权利底数,来突出监督重点。要形成监督合力。注重把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监督内容和监督领域的全覆盖。同时要进一步拓展职工监督渠道,扎实推进党员干部联系基层、领导干部信访接待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并接受职工评议,努力把职工监督的积极性保护好、调动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俯首聆听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努力学会和适应在受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生活。
  三要保证权力阳光运行。习总书记提出,要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企业而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是我们的应尽之责。要坚持厂务党务公开。企业也要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并向广大职工公示,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进“三公”经费开支公开、重要项目公开、物资采购公开和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等,形成决策公开、管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完整链条。要注重职工参与管理。提升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程度,是建设廉洁和谐企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内在要求,作为企业党组织要不断拓展职工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在决定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时,要注重倾听各方面声音,使各项决策部署更加切合实际、更加贴近职工。当前,我们还要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短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准确、全面、及时地公开信息,扩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让阳光照亮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
  三、加强廉洁国企建设,就要构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律机制,提高免疫力
  不想腐,就是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从根本上消除腐败的动机,增强崇廉的自觉。习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不断培植自己的精神家园,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始终把思想防线筑得牢牢的。因此,加强廉洁国企建设,构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律机制,就必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自律基石,提高贪腐侵袭的免疫力。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一个人的精神之魂、力量之源。理想信念动摇,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习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的根本,就是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对共产主义信念,对党和人民忠诚。因此,坚定理想信念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须坚定不移。要注重理论学习。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不是与生俱来的,企业各级党员干部也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工作状态和生活习惯,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史国史,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做到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守不失,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定不移。要提升组织观念。组织观念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增强组织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不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切实把搞好国有企业建设上升到政治责任的高度。要强化党性锻炼。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不是说要天天高喊共产主义口号,而是要把远大理想和现实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为国有企业的廉洁高效发展及实现党在新时代的目标任务而不懈努力。
  二要不忘初心使命。权力是双刃剑,即可服务人民,又可谋取私利。从近年国企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看,腐败问题几乎都殊途同源,由公权私用所致。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全部执政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正确认识自我。每个干部都只是权力的行使者,不是权力的拥有者,只能用它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在我们企业,一定要视职工群众为亲人、把职工群众当主人,更好地认清自己、定位自己,始终牢记自己的公仆身份,坚持执政为公、勤政为民,始终把私利踩在脚下,把职工群众装在心中。要紧紧依靠群众。职工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搞好企业最牢固的根基。实践证明,只有充分相信职工群众、紧紧依靠职工群众、紧密团结职工群众,才能使我们的企业在市场经济浪潮中永葆青春和活力。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做到与职工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一切为了人民。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人民解放和幸福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融入到全部奋斗实践中。企业党员干部一定要把为了人民、服务职工作为自己的鲜明政治立场,把是否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和造福职工群众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永远不忘自己的初心和使命。
  三要坚守廉洁底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我们各级党员干部划出了最严底线。习总书记指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因此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要崇德尚廉。崇德尚廉对于增强党员干部自律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党员干部如果没有高尚的品行操守,思想就容易出错、行为就容易失范。因此,我们要始终保持自励之心,正确认识自己,经常反省自己,不断完善自我、努力修正自我。在企业工作,要正确看待职务变动、正确看待岗位留转、正确看待名利得失,要以永不懈怠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真正扑下身子把企业做强做优。要严以用权。纪律是霸道,如果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党员干部必须严守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企业和部门工作部署以上级精神为前提。必须严守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好组织意图和领导意图的关系。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真正做到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私用。要敬畏法纪。法律是刚性约束,只有严格守法,人生才能轻松愉快。如果把法律当成最松弛的低压线,时不时地去触碰,就会常常寝食难安、整天提心吊胆,终会东窗事发、受到法律严惩。所以,我们一定要手握戒尺、慎初慎微,真正做到自警自省、自觉当好守法模范,努力增强自律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国企及国企党的建设,对构建“三不”机制多次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刚刚召开的党的二十大,再次明确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一体推进。国有企业作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就要永远坚定跟党走,更加自觉地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加强廉洁国企建设,努力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懈在第二个百年新征程上奋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作出国企人的积极贡献。
来源:大生集团 葛嘉雯 姚露露 陈小华